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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懂就问!洗手液是化妆品吗?
日前
有消费者向我局咨询
洗手液是否属于化妆品?
要回答这个问题
我们先来看看化妆品的定义
——
化妆品
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条,化妆品是指以涂擦、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,施用于皮肤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等人体表面,以清洁、保护、美化、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。
因此,判定一种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,应当根据该产品的使用方法、施用部位、使用目的、产品属性等进行界定。
对
照
一
下
洗
手
液
其使用方法、施用部位、产品属性等都符合化妆品定义,如果某洗手液标签标注的功效为“清洁、滋润、保湿”等,符合化妆品的使用目的,那么,该产品就依法应当按照化妆品进行管理。
那么
所有的洗手液都是化妆品吗?
NO!
如果洗手液标注的使用目的为“消毒、除菌”等,那么,这款洗手液就不属于化妆品,而应当按照消毒产品来进行管理了。
以此类推,凡是使用目的超出清洁、保护、美化和修饰的产品,如“除菌、驱蚊”等;使用方法超出涂擦、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的产品,如口服、注射等;施用部位超出人体表面的产品,如深入真皮层或皮下的;产品属性不是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的,如美容仪器、设备等,都不属于化妆品喔!
还有两类产品
也是容易让人分不清
是否属于化妆品
一类是牙膏
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牙膏参照该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。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,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、抑牙菌斑、抗牙本质敏感、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。
另一类是香皂
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香皂不适用该条例,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(如祛斑美白、防晒等)的香皂适用该条例。
哪些产品应该按照化妆品进行管理
您明白了吗?
文章来源“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”